乘客須知

旅客須知1. 船舶未停定時,旅客切勿上落,並須於船舶隻指定位置上落。2. 在上落船舶時,旅客須留意及小心。3. 嚴禁在船舶梯級站立。當船舶尚未泊定碼頭,旅客請勿離開座位。4. 請保持碼頭及船舶清潔。5. 嚴禁在碼頭及船舶上吸煙、賭博及喧嘩。6. 旅客祇准攜帶不超過 26 吋高 х 20 吋寬 х 12 吋深之物件上船而無須付款。 如物件的體積超過此規定,本公司會按物件收取載貨費用。船舶上,貨物不 得擺放在旅客座上、供輪椅擺放的位置、船舶的旅客通道、跳板前及機房門 外、運貨人士必須聽從本公司職員指示擺放妥當於載貨區內。7. 易燃物品、易燃氣體、爆炸物品及一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納入之危險 品,違禁品或走私物品一律嚴禁攜帶上船。8. 旅客不得攜帶寵物(犬隻、雀鳥或其他動物)導盲犬除外。29. 每位照章繳費之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同一名 3 歲以下、高度不超過 95 厘米及 不佔用座位的小童入閘及乘搭香港水上的士。凡年滿 3 歲至未滿 12 歲之旅 客必須購買小童票。若未能提出年齡證明而身高超過 95 厘米者,將被視作 已年滿 3 歲。10. 65 歲或以上之長者,請於繳付優惠船費時出示長者咭或年齡證明。11. 旅客請自備現金、八達通或信用卡購票。已付之船費不設退款。12. 購買貨票或全日票時,請當面點明找贖款項及核對票上資料。已發售之貨票 或全日票不設退票或退款。13. 若渡輪上人數超過載客限額,旅客請勿強行登船。14. 香港水上的士服務班次或會視乎海上交通或天氣情況作適當調整。本公司不 會先行通告。15. 如本公司職員提出查閱船票或貨票之要求時,旅客必須與職員合作出示有關 船票。16. 本公司保留一切修改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。請到各碼頭查 詢最新詳情。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